PLG職業籃球聯盟,聯盟在今日進行規章公開記者會,其中也宣布了包括球員交易,未來球隊加盟辦法和球員薪資等一系列相關章程。
PLG職業籃球聯盟,聯盟在今日進行規章公開記者會,其中也宣布了包括球員交易,未來球隊加盟辦法和球員薪資等一系列相關章程。
根據合約章程第七章「球員合約規範」中明訂,球員保障最低月薪四萬元,另外不設最高薪資上限(新秀除外),至於洋將部分,每場比賽登陸之2名外籍球員(洋將)薪水合計上限為三萬美元。
另外球員和球團可約定合約支薪模式為一次付、月付、季付等;年薪定義為全薪 之薪資所得與實物和其餘可能達到之激勵條款與相關獎勵等。
此外為了平衡各隊的資本、財務差距,並強化屬地主義概念,深耕在地市場,對於球團及球員薪資有必要之平衡限制,基於公平考量,球團在聯盟創立 前已經有多位複數年合約球員,預計將採前兩年免除薪資上限與下限,前三年免 奢侈稅,於日後公告正式細部規定並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新竹攻城獅公布球員薪資,球隊球星高國豪五年狂領3500萬,也證明球員只要有人氣和球技,就有機會在PLG拿到這樣等級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