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命案今日續行審理,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下午傳喚在場關鍵證人林姓少年作證。林少證稱,主嫌劉男曾要求自己與石姓同夥將死者許男綁起,並擔心若不從,可能成為「第二個死者」。石姓同夥則指出,劉男認為許男挪用約700萬元款項,雙方因金錢與傳播小姐費用衝突而爆發爭執。
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命案今日續行審理,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下午傳喚在場關鍵證人林姓少年作證。林少證稱,主嫌劉男曾要求自己與石姓同夥將死者許男綁起,並擔心若不從,可能成為「第二個死者」。石姓同夥則指出,劉男認為許男挪用約700萬元款項,雙方因金錢與傳播小姐費用衝突而爆發爭執。
林姓少年回憶,案發當天早上5點左右,他到場時,劉男、另一名劉姓同夥、石姓同夥及許男均在場吸毒、喝酒。不久後,劉男與許男因金錢問題起口角,隨後將許男帶到陽台,指示石男協助自己控制許男,並用膠帶封口。林少表示,當時自己害怕對方人多勢眾,手機也被放置一旁,無法脫身,也擔心若拒絕配合,可能遭到同樣的傷害。
林少進一步指出,許男後被拖到廚房內,劉男要求他承認挪用款項,並在許男拒絕離開時開始毆打與凌虐,包括使用老虎鉗對門牙施行威脅、潑辣椒油及空氣槍射擊等行為。他提到,劉男曾談及「龍支付」及相關金錢糾紛,甚至暗示將把許男帶至「公海」處理。
林姓少年表示,他對當時事件深感後悔,並說自己最後以藉口離開現場後才順利脫身。檢方認為,林少雖有記憶模糊,但坦承自己當時吸毒,整體證詞仍具證據能力,可依偵查筆錄作為參考;劉男及共犯辯護律師則對證據能力提出異議,石姓同夥辯護律師則認為可採信其證述。
本案源於2024年10月,主嫌劉男與27歲助理許男因傳播小姐款項及請款問題爆發爭執,劉男夥同三名共犯將許男綑綁、凌虐致死。檢方依拘禁凌虐致死罪起訴,並於5日庭審當場播放濃縮25分鐘施虐影片,顯示許男遭受多種虐待手段直至身亡。偵查過程中,檢方亦發現劉男曾傳訊給友人,表示欲找護士「維持生命跡象,才能繼續虐他」,手段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