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BL柏力力球員施顏宗與陳奕綸涉入操縱比賽、詐取地下賭資案,經台灣法院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與加重詐欺罪判刑,分別遭判處1年7月與1年6月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成為全台首宗依《運彩條例》判刑案例,重創國內職籃信譽。
前SBL柏力力球員施顏宗與陳奕綸涉入操縱比賽、詐取地下賭資案,經台灣法院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與加重詐欺罪判刑,分別遭判處1年7月與1年6月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成為全台首宗依《運彩條例》判刑案例,重創國內職籃信譽。
根據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SBL第20季賽事期間,施顏宗與陳奕綸分別擔任柏力力隊中鋒與控衛,透過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結識簽賭組頭「邱哥」邱繼緯,開始涉入地下讓分盤與大小分下注。案發當天柏力力對裕隆一役,兩人依指示壓低比賽節奏,最終柏力力以73比71小勝,總得分符合「小分」賭盤,兩人事後分別獲利3萬元與3千元。
法院認為,兩人雖否認明確操控比賽,但其身為先發主力,事前接獲指令且實際下注,已構成以詐術妨害比賽公正,目的明確為詐取賭資。法官痛斥,兩人僅為數千元至數萬元利益即涉案,已嚴重損害SBL賽事公信力與社會對運動的基本信任。
儘管法院最後考量兩人已坦承犯行、繳回不法所得,且因本案被中華民國籃協註銷球員資格,從此不得進入比賽場館或從事相關工作,形同永久除籍,並因生活壓力與無前科情節而給予緩刑觀察,但其社會影響與職涯毀滅性後果仍引發關注。
而在事後兩人狀況也曝光,施顏宗現轉行餐飲業月入4萬需扶養家小,陳奕綸任貸款業務員底薪3萬,故予緩刑3年自新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立法院今同步完成《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初審修正,未來若有利誘妨害賽事公平,最高將可處10年以下甚至無期徒刑。本案被視為關鍵修法案例,體育署也承諾將進一步完善舞弊防制機制,防堵類似假球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