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名國小籃球教練古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對學童進行猥褻行為。
屏東縣一名國小籃球教練古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對學童進行猥褻行為。
根據判決書,古天X從2017年11月至2023年2月,擔任國小籃球教練期間,藉開車載送學童返家或返校的機會,在車上或被害人家中進行猥褻行為。2023年2月案發後,古姓男子即被校方解雇,並被屏東縣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告姓名。法院認定他共對5名學童猥褻14次,判刑4年3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古姓男子在擔任代課老師及籃球教練期間,對年僅12、13歲的小球員進行多次猥褻。他在比賽後開車送學童返家時,或藉口陪同上車拿物品,趁機將手從被害人衣領伸入內衣內,進行撫摸、抓捏胸部的行為。這些猥褻行為在2017年11月到2023年2月期間多次發生。
案件曝光源於一名被害學童無意間向友人揭露遭受猥褻的經歷。隨後,友人告知被害學童的母親,事件才得以曝光。經檢警調查,共有6名學童受害,其中5名學童遭到強制猥褻15次,另1名學童則在籃球場被撫摸肩膀性騷擾。屏東地院審理期間,部分被害學童撤回對古姓男子的指控,但古男仍大致坦承犯行。
屏東地方法院初審判處古姓男子多項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2月至10月不等,應執行總刑期為4年6月。古姓男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部分犯行為接續犯,最終改判4年3月。古姓男子仍有上訴至最高法院的權利。
古姓男子於2023年2月案發後,隨即遭校方解雇,並在去年6月被屏東縣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公告姓名,顯示出對兒少安全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