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BL超級籃球聯賽達欣隊GM劉又禕離開體育圈後改行賣車,卻因涉向客戶收款316萬餘元未繳回公司,並詐騙一名黃姓女子81萬元,被士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及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前SBL超級籃球聯賽達欣隊GM劉又禕離開體育圈後改行賣車,卻因涉向客戶收款316萬餘元未繳回公司,並詐騙一名黃姓女子81萬元,被士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及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職場轉型卻走上歧途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劉又禕在北都汽車汐止營業所擔任銷售員,向多名客戶收款316萬餘元後未依規定繳回公司,私自侵占這筆款項。此外,2021年7月和8月間,他假裝與黃姓女子交往,以各種藉口向她詐騙81萬元。
利用信任詐財
法庭文件顯示,劉又禕藉口需轉帳給母親、支付會首費用、賠償車禍費用及邀請投資律師事務所,成功詐騙黃姓女子共計81萬元。這些行為表現出他利用職務之便及個人信任進行詐騙的手段。
法庭判決與量刑
法官考量劉又禕雖有悔意並坦承犯行,但因他未和解賠償,且曾擔任職業籃球隊經理,月收入約7、8萬元,最終判處他業務侵占罪1年4月、詐欺取財罪10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沒收或追徵其犯罪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經不是劉又禕第一次出包,2019年當時一名老闆曾有意買下達欣,並轉往中國發展,沒想到當時經濟困難的劉又禕趁機靠著大老闆要參予經營籃球的心理,謊稱自己是球隊公關經理,因此讓老闆深信不疑,沒想到在匯出104萬元之後,完全沒收到活動獲利,詢問達欣、台啤兩隊之後才知道劉男只是約聘助理憤而提告,當時檢察官調查後,依詐欺取財罪起訴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