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TVBS」報導籃協協會會員大會上的內容,其中提及中華隊球員要求出場費一事,籃協常務監事郭俊仁回應「你要有獎勵,是不是也要有獎懲制度?」,對此職籃工會也在稍早針對此事發表聲明。
【職籃工會澄清聲明】
針對本 ( 26 ) 日報載有關中華籃協會員大會中,籃協代表對於「國家隊依表現懲處」、「工會協助保險疑似為求退佣」等說法,職籃工會向各界表達對前述言論的高度遺憾與不能認同。
同時,本會要感謝重視籃運發展的會員揭露與媒體報導,讓社會更能了解本會自去年 7 月啟動「國家隊選手參賽權利義務」倡議以後,長期在主管機關漠視相關問題下,所面對的不友善與困境。而針對本次新聞事件中之相關爭議說法,本會在此具體回應如下:
自始至終,本會對中華籃協、體育署及社會大眾之倡議訴求,均為「訂定參賽協議、確保後勤保障」,諸如日前引發輿論的暫時失能險及相關後勤規格等,才是重要核心。而關於出場費制度,本會亦多次表達並非相關討論的優先事項,籃協可最低限度執行國民體育法要求,或參考職棒工會與職棒聯盟簽訂之團體協約精神,列為商業性賽事賽務成本,擺脫過往「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獎金、犒賞概念。
對照報載內容中的籃協代表發言,過分強調出場費、意欲將現役選手形塑成貪圖私利者,甚至衍生勝負應與獎懲連動說法,本會實難認同。
至於「保險退佣」說法,本會之所以「主動協助」籃協釐清投保相關流程與知識,係基於團隊已具備與中職聯盟與保險公司的合作經驗,並理解球員或球團憂心於保密機制尚未健全、但又迫切需要投保的現實,才主動提示由工會提供協助以加速進程;除籃協轄下各代表隊外,去年 7 月同期的世大運男、女籃團隊,本會亦秉持相同方式進行支援。
本會辦公室團隊歷經 10 年以上與棒協、中職聯盟及體育署等眾多單位合作,從未聽聞任何單位提及「退佣」指控。相關含沙射影之說法不僅瓦解本會與籃協重建互信的可能,亦嚴重傷害相關保險公司長期支持國內運動員辦理保險之用心。
距離國家隊從菲律賓返國已有月餘,本會很遺憾至今仍未接到中華籃協關於參賽協議討論的訊息。當棒球圈的中職聯盟及棒協都已為年底世界棒球 12 強賽啟動後勤準備之時,期盼籃協亦能盡快針對 11 月的亞洲盃資格賽第二階段的選手參賽權益問題進行討論。
本會也將繼續秉持共同發展我國籃運環境立場,不放棄與各單位溝通可能,以實際作為提升台灣籃球在世界舞台的競爭力及能見度,期盼透過行動為台灣籃球創造更友善的從業環境,給年輕選手值得期待的未來。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