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職業籃球聯賽,高雄17鋼鐵人教練鄭志龍在今日比賽結束後,怒嗆聯盟、裁判,並點名執行長陳建州,希望聯盟好好審視裁判問題,對此聯盟稍早正式開罰。
PLG職業籃球聯賽,高雄17鋼鐵人教練鄭志龍在今日比賽結束後,怒嗆聯盟、裁判,並點名執行長陳建州,希望聯盟好好審視裁判問題,對此聯盟稍早正式開罰,執行長陳建州也強調,聯盟對於六隊都一視同仁。
以下為PLG最新完整說明:
鋼鐵人總教練鄭志龍於賽後記者會公開批評裁判,依聯盟賽務章程第二章球團規範第十二條球團義務12.3「球團有共同維護聯盟形象之義務,不得於公開場合,以任何形式對聯盟決策、賽事判決,懲處決定或仲裁判斷等事項,發表不當言論。」
處以高雄17直播鋼鐵人球團罰款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聯盟強調對各隊都是一視同仁,不會因各隊經營背景不同而有差別待遇,裁判也不會因經營者的差異,做出不同的執法吹判。
聯盟一直致力裁判執法的提升,對裁判執法有建議可 以循聯盟申訴管道。 裁判組秉持公正、公平的態度專注在每一場執法中,於每週亦針對每一場比賽的判決根據影片,運用多視角不同角度畫面及慢動作做檢討改善,讓聯盟裁判於每週不斷的加強精進,並明定管理相關辦法如下:
一、執法裁判申誡標準如下:
1.單場比賽誤判、漏判達5次者處申誡乙次。
2.賽後評分表分數低於70分者處申誡乙次。
3.比賽最後2分鐘內之誤判、漏判,惟未影響比賽勝負者處申誡兩次。
4.在關鍵時刻有影響勝負或嚴重的誤判、漏判者處申誡三次。
二、裁判之懲處依情節輕重,依序可處:
1.單一球季達申誡三次(含)者停權一場。
2.申誡五次,停權兩場。
3.申誡七次,停權三場或以上。
4.使用IRS後如仍發生錯誤,依情節輕重停權一至三場。如現場IRS提供影像無法確認狀況 ,則維持原判。賽後如有其他精細儀器顯示宣判有誤,則不作懲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