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籃球網紅「Gino勁宥」在去年遭女直播主控告性侵,今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Gino勁宥」遭判刑四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
「Gino勁宥」為前「Gino脖子」成員,後和夥伴「脖子」拆夥,改以「Gino勁宥」的名字開設頻道,頻道主要以籃球為題材,曾請來前SBL射手楊玉明比拚三分球,也曾和知名籃球YT「小無相公」同時也是現T1桃園雲豹射手吳季穎合作拍攝籃球影片,也曾開箱過PLG富邦勇士主場,上過體育節目,頻道累積16.8萬人訂閱。
不過他在前年五月被控,趁同公司的女直播主酒後獨自休息機會,凌晨3點多,他竟敲女直播主房門,趁她開門來不及防備之際強吻,再將她強拉到沙發上以身體壓住她無法動彈,接著親吻、摸胸和下體等處。
過程中女直播主奮力反抗,並喝斥「你不是我男朋友,不要這樣碰我」,但依舊被莊拖到廚房並抱上流理台性侵得逞。
起初這名直播主不想把事情鬧大,並傳訊斥責Gino「真的很過分」、「感覺你一點罪惡感都沒有」,但仍同意私下和談,與Gino相約晚上9點在工作室獨自碰面,沒想到Gino道歉後又忍不住,突然又對她強吻、摸乳和下體,意圖故技重施,女直播主只能大喊「不要」,Gino則回「忍不住,沒辦法」、「我看到你就忍不住想要性交」,接著將她強拉到廚房,再度性侵得逞。
事後女直播主直接驗傷、報警,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莊起訴,而在新北地院審理時,Gino否認犯行,雖和女直播主2度性行為,但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Gino也強調,若非合意性交,她大可逃跑呼救,卻稱遭他2度拖到房性交,且未成傷,顯然不合理。
合議庭認為,審酌2人甚少互動,應非合意性交,且女直播主具公眾人物身份,原本打算要求莊道歉後並承諾不再犯,即無意提告,又與莊無恩怨,沒有誣陷動機對話紀錄;加上,直播主的女同事、男友分別證稱她指控遭莊性侵等事證,認定莊犯行明確,將2個強制性交罪分別判刑3年6月、3年10月,合併應執行4年10月徒刑。